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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河北:完成热计量改造小区今年起全部按热计价

发表于2012-07-03

日前,全省供热计量改革推进会议召开,指出我省将全面推进供热计量改革,从今年采暖期开始,全省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

发表于2012-07-03

据介绍,2011至2012年采暖期,全省共计实现供热计量收费面积5110万平方米。其中,唐山市达到2165万平米,占到全省收费面积的42.3%;承德市实现供热计量收费382.74万平方米,达到本市集中供热总面积的33%,并在全省率先实行“多退少补”的收费政策,居民用户补费比例最高不超过总面积热费的15%;张家口市制定了《关于规范新建项目供热计量工程施工图设计和审查意见的通知》,将民用建筑供热计量工程施工图审查纳入市审批服务联合审图范围,规定未经同意的新建项目不得办理其他开工手续。

发表于2012-07-03
会议要求,从2012年采暖期开始,全省具备热计量收费条件的新建建筑和完成热计量改造的既有建筑,取消按面积计价收费方式,全部实行按用热量计价收费。到2013年底,设区市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占到本市集中供热面积的30%以上,既有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供热计量改造并实行用热量计价收费。到2015年,设区市达到50%节能标准的既有建筑基本要完成热计量改造,并同步实行用热量计价收费。供热计量收费面积要达到本市集中供热面积的50%以上。
发表于2012-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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