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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这几日,一则加强主城区违法建设执法工作的“通知”在微信朋友圈传得沸沸扬扬,内容主要围绕我市多部门对“五证不全”的楼盘进行联合执法,还明确点名“查处”了多家房企名下的众多在建、在售项目。
这几日,一则加强主城区违法建设执法工作的“通知”在微信朋友圈传得沸沸扬扬,内容主要围绕我市多部门对“五证不全”的楼盘进行联合执法,还明确点名“查处”了多家房企名下的众多在建、在售项目。一石激起千层浪,这条“小道消息”引起各界广泛关注。
为获取权威资讯,还公众真实信息,记者专门联系了市国土局、市住建局相关部门。市国土局工作人员表示,为有效整治主城区各类违法建设行为,市政府的确在今年7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主城区违法建设执法工作的通知》,从17个方面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具体要求,但该《通知》并非网上所传的那一份,内容也并不相同。
经比对记者发现,“朋友圈”中的“通知”不仅在部分条款后都补上了需“查处”的具体楼盘名称,还在后附上多个举报电话,而这些在政府的《通知》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房屋建设、销售涉及国土、规划和住建等职能部门,各部门对所有环节严格监督、依法办理、定期公开。”市住建局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查询在建、在售楼盘信息,确认其究竟获得哪些“许可证”,可登陆各部门官网或致电查询,确保所得信息真实有效。”
经小编在网络中的搜索,找到了这份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编号为【2016】90号文件,大家可以比对一下谣言与真实文件的差别。
文件原文如下:
学会各渠道查询五证
做到心中有数
首先要了解的是什么是五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根据其办理先后顺序罗列五证的查询方法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颁布):登陆保定规划局——》规划公示——》审批信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公示——》公示查询(查询地址:http://www.bdghj.gov.cn/)
2、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局审批颁布)
该证是五证中重要两证(和预售证)之一,因此在选购楼盘时,其他三证可暂且略过,如果该证开发商暂时无法拿出来,可以根据笔者下方给出的方法予以查询。
登陆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公告公示
注意:只要该楼盘已在对外销售,那么土地来源以及性质都需要在该资源部公示,因此就算暂时为取得土地证,也可及时了解该楼盘土地情况,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土地性质,一般均是以出让形式存在,而若出现划拨情况,就要注意该楼盘是否为小产权了。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局审批颁布)
登陆保定规划局——》规划公示——》审批信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示——》公示查询(查询地址:http://www.bdghj.gov.cn/)
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建委)
登陆保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查询地址:http://www.bdzj.gov.cn/)
5、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保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
登陆保定市房地产交易中心网站——》点击预售查询即可查询;(查询地址:http://www.bdfcj.com.cn/)
上述主要对其商品房五证查询方法做详细讲解,当然对于购房者五证是买房的前提,而其在购房后的后续相关手续也不可马虎,其中购房合同备案查询,开发商企业资质,物业资质等做一番认真查询,毕竟房产纠纷有不少来和合同,开发商,物业密切相关。
保定市”严八条“原文:
保定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心城区
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维护京津冀协同发展大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掌控土地供应。
中心城区内经营性用地全部纳入政府储备,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下与集体经济组织以及破产、改制企业签订土地征收、转让协议。
二、严格土地出让制度。
土地出让遵循挂牌出让的市场规则,公开、公平、公正出让,只要申请人符合条件均可依法参与竞买。
三、严格依法开发建设。
房地产开发项目必须遵照法定程序进行开发建设,在取得土地、规划、施工许可有关手续后方可开工建设,对擅自开工建设的,一律从严查处。
四、严格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必须具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严禁进行项目宣传,严禁以高息诱惑等方式进行非法融资,严禁以发售VIP卡等方式变相预售。
五、严格规范交易秩序。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必须遵守以下规定:主动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次性公开全部准售房源,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住建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对不及时登记备案的暂停办理该公司其它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等相关行政审批;预售商品房所得款项应当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六、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成立由国土、规划、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住建、市场监管、物价、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建设、销售过程中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违法施工、违法预售、违规交易、虚假广告、非法集资等违法行为。
七、严格“黑名单”制度。
建立违法企业“黑名单”数据库,定期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强化诚信制约机制,对违法情节严重,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列入“黑名单”,清出房地产市场,5年内取消中心城区土地竞买资格。
八、严格遵守市场规则。
房地产开发、建设及销售属市场行为,业主购买房产属于经济生活的范畴。如市民不听劝告购买“五证不全”房产,出现后续问题和纠纷应遵照市场规则依法解决,政府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对违法违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追究责任。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不轻信、不传播、不参与各种房地产违法项目的宣传及预售活动,杜绝非法交易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对违法违规建设、销售行为予以监督。
举报电话:
市国土资源局 5956871
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3313613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97125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06011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5906837
市公安局 3035110
市物价局 12358
莲池区政府 5078677
竞秀区政府 3089201
高新区管委会 3108809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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