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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26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消息,保定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该宗地面积13333平方米(约20亩),位于竞秀区江城乡石家庄村北,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出让年限50年。
9月26日,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消息,保定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该宗地面积13333平方米(约20亩),位于竞秀区江城乡石家庄村北,土地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出让年限50年。公告详情如下: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公告
[2018]1号
经保定市人民政府批准,依据国土资源部第21号令规定,现对以下1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协议出让计划予以公布。
一、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
土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公告时间 | |
2018-064 | 竞秀区江城乡石家庄村北 | 公共设施用地(供燃气用地) | 50 | 13333 | ≤1 | <50% | ≥20% | 30日 |
二、公告时限
公示时限为30天,含节假日,自2018年9月26日起,到2018年10月25日截止。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告时限内,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被实施联合惩戒的除外),对本公告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请以书面方式提出,不接受口头和电话申请。
地 址:保定市恒源路66号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123355057 03125956031
四、意向用地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被受权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土资源部21号令》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06]114号)的规定,在该地块协议出让计划公告的时限内,同一地块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采取协议方式出让;同一地块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将采取拍卖方式出让。
六、其他
该地块信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保定日报和保定市国土资源局网站上发布。
保定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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